对择校费将征税的通知一出,立刻引发两种意见的激辩,支持者认为这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这类不规范收费的好方式,反对者则认为,这是在给择校费和赞助费披上“合法的外衣”。
其实,指责征税给择校费和赞助费披上“合法的外衣”的说法,过于理想主义。
尽管赞助费和择校费的确有其不合理性,但与此同时
,它们的长期存在又说明了一定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就是长期形成的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这种不均衡不可能通过某种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即便明文规定不允许收,也会有家长因为“望子成龙”的心态而想办法,这可能会导致一个“灰色市场”的形成。相比之下,择校费等费用的存在,至少还有着一定的限制。
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我们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瞄准最终取缔的大方向,未必是不合适的。征税,应该就是这样一种方式。关键是,征税之后怎么办?
笔者认为,对于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应完全由学校支配,而应由政府统一支配、专款专用,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将这笔款项“对口”应用到当地的薄弱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吸引优秀人才。
同时,政府应该探索解决择校费和赞助费等问题的其他路径,毕竟,包括征税在内的方式也只是一种路径上的过渡性选择,或许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还有着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方式,等待着我们去思考、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