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官员的“自救处方”
在采访中,很多“驻京办”工作人员认为,尽管“驻京办”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但目前取消是不现实的,为今之计,还是要健全导致腐败产生的体制,加强对“驻京办”的监督和管理,重新给“驻京办”以明确的功能定位。
“‘驻京办’
作为一个官方的机构,担负着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具有浓厚的民本内涵。”华东某省“驻京办”主任认为,“驻京办”应该成为一个常驻机构,成为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今后在反思或整顿“驻京办”时,有关部门对这一内涵是不应该被忽视的。也就是说,“驻京办”应回归其公共服务功能。
可以说,“驻京办”职能转变,对于当事几方来说,都是一种难言之痛。一方面必然会触动那些利用“驻京办”搞腐败的官员的利益。至少他们通过“驻京办”搞腐败不像以前那样方便了。再就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地方政府可能不得不收敛自身的行为。第三,则是中央各部委的利益,“驻京办”如果规范了,某些中央部委就没有那么多“油水”了。
“‘驻京办’问题的主要根源还是审批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漏洞太多,有机可乘。”华北某省的一位省地区“驻京办”主任认为,还得从管人入手,只有将所有公共权力运行纳入公众监督视野,下级向上级部门进行的所谓“政府公关”消失,跑项目、跑资金、跑计划、跑审批这样的制度外之“跑”才会绝迹。
“中央各部委除了预算资金外,还有一笔中央转移支付款项。这些‘大钱’在握的部委,正是‘驻京办’重点公关对象,他们怎么花的钱,人大不知道,老百姓更不清楚,公共财政成了部门甚至少数人任意支配的‘小金库’。”东北某市“驻京办”负责人认为,要规范“驻京办”的跑“部”“钱”进,关键是要约束部委的权力,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制度。
“现在有些掌握着资源分配权或项目审批权的官员,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也给‘驻京办’留下了公关活动的空间。”华东某市“驻京办”主任说,“如果管好上级机关官员手中的权柄,从制度源头限制审批官员的自由裁量权,那么就能杜绝送礼便能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占有优势的怪现象,‘驻京办’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记者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