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吴先生与单位的另两位同事合伙做生意,吴先生投资了两万元。 半年后,吴先生因故提出退股,他们三人就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另两人在三年内退还吴先生全部投资款,同时还约定,吴先生不再有分红。此协议未经公证,也没有第三人作中间人。同时一位合伙人还提出,如
果到时没有钱还,就用货物来顶。 这等于是在拿吴先生的钱做生意,自然很让吴先生上火,那么,他应该怎么办呢? ■解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从事商业活动前,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帮忙,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吴先生与另两位同事没有合伙协议,或者也没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那么,就只能按他们三人签订的协议来处理。吴先生可提起诉讼,但法院也无法保证另两位合伙人一定支付给吴先生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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