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可能是中国最难“对付”的人大代表之一。 因为爱提意见,有人说吴青“咄咄逼人”,她自己也多次自嘲是“刁民”。(1月20日 中新网)
年近七旬的吴青,至今已连续二十二年被选民选举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她当代表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我要保障公民的利益,因为他们的每一张票决定我当不当选。”。因而,
她当代表后,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连创了人大代表中的三个第一,即第一个用宪法维权、第一个设立“选民接待日”、第一个不定期地向选民汇报工作。
“有了爱 ,
就有了一切。最重要的就是爱人民”。显然,吴青将人民授予她的人大代表的权利发挥得淋漓尽致,解读得尽善尽美。在她的心中,代表的权利就是厚重的民意,殷切的期盼,就是积极为民鼓与呼的责任和动力。她每周二的选民接待日,至今坚持了20多年雷打不动,用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挚爱真切地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然而,与吴青为民“刁”相反的是,我们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大代表漠视了自身的职责,忘记了人民的重托,没有积极主动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他们或自身素质差,或代表意识淡薄,习惯于当举手代表、拍掌代表,“三年不说话”、“五年不发言”、“两百名代表提六件建议”。对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有愧于“人大代表”的神圣称号。
更有甚者将“人大代表”看作是一种荣誉,一种护身符,一种谋私的工具,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欺压百姓。刘涌、邓建强、王继朝之类,尽管头顶“人大代表”光环,却不但没有起到人大代表应起的作用,相反却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完全辜负了选民的厚望,成为“人大代表”中的败类。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肩负选民的重托,承载选民的希冀,行使选民授予的权力,就应尽职尽责地为选民服务,义无反顾地做选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因而,吴青对政府部门的“刁”,就是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职责负责,对政府工作负责,是一名合格人大代表的应有之举。
在法治建设日趋健全的今天,只有更多的人大代表像吴青这样为民谋利益大胆“刁”起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益才能真正落到实处。(陆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