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黎满诚妻开始是和一个军人家订的婚,后来人家转业娶了别人,不管什么原因,她的婚约失败了。黎满诚那边知道了这一情况,赶快说媒,不到一个月就把媳妇娶过门了。应该说,黎满诚对自己的婚事是满意的。 当时我家很穷,岳父也嫌我穷,跟我媳妇讲:“快快离了吧。”我小舅子也讲:“快快离了吧。
”后来一直未离。我的二小姨子出嫁的时候,是我结婚后的第八个年头。一天晚上,又有人给我小舅子说媒,说的是郝兰花,买的白酒两瓶,招待媒人。当时是我小姨子炒的菜,我小舅子喝的是凉水是个圈套,我当时喝的是白酒,喝了有六七两,喝得我摇摇晃晃的,掉在我岳父家的厕所里,也不知道怎么上来的,爬到乔大爷住的门口,乔大爷搀着我上了他那小房炕上,睡了一晚上。早上起来,我觉得丢了人,我小姨子也在第二天向我媳妇讲:“爹和哥利用喝说媒酒的机会,往死处整黎满诚。离婚离不了,就得这样往死灌他。”我媳妇向我说了。我当时想:“岳父和小舅子这么坏,一门心思想拆散我这个家,幸亏没喝死。之后,屡屡不断的小事很多。如和小舅子吵架,和我岳父也常吵架。从这段时间,我的心里对他们就有了坏印象了。” 的确,岳父和小舅子对黎满诚是极不满意的,他们时时想的是拆散这两口子。黎满诚说的二小姨子出嫁和小舅子订婚的事,是发生在1980年。拆不散他们的婚姻,就要害死他———事的升级,使黎满诚已经无法忍耐下去了,他本来就是那种有火能压住的人。所以,只要他岳父对他的态度不改变,仇恨的产生与加重并走向最终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家庭矛盾的产生激化,往往不易被外人所知,即所谓家丑不外扬。因而碰上家庭中的凶杀案,排查的顺序应先内后外,对内部人员的嫌疑不可轻易否定。
“我岳父家喂了几头骡子,全家都不喂,叫我半夜起来喂……谁不知道辛苦啊……”
说到这里,黎满诚有些说不下去。已到了节骨眼上,不能让他停顿下来。
我赶紧接话说:“他家把女婿当成什么啦?这不是当长工使唤啦?”
黎满诚叹了口气,继续说了下去:“1981年农历六月初四,早晨4点,当时没有想到作案。当时是去喂骡子吃草,去时是二门锁着的,是从南边院墙上跳进去的,与家院墙相连。跳进院里边以后,当时好像觉得有什么东西往北屋里推我,想想往事血一下子上了头。从院墙下拿了一根铁管,约一米来长,先进的小舅子屋,用两个手握着砸了他两棒,当时他头朝西睡着,把他猛不防地打死了。然后去东面小屋子乔大爷那个屋,当时乔大爷咳了一声,我双手握铁棒砸了他的头两下,他没气了,当时他头朝西睡。我最后进的我岳父屋。我岳父当时刚剃了头,看见光溜溜的,上去抡开铁棒打了他的头一棒。当时三口人头朝东睡在西炕上,中间睡的是三小姨子,我岳父睡北边,四小姨子睡最南边。我朝他们每个人头上打了一棒,记不大清是单手还是双手抡的了。我估计用了大约20来分钟就把五个人都打死了。然后,我从写字台上拿了一把黄把改锥,心想:小舅子晚上收的电费,多少也有几个钱,能拿出钱来吃它一顿,死了就算了,反正也杀了几口人了。当时,我是在原地挪动的箱子,用改锥一撬就开了,当时拿了他130多块钱。当时我把钱装在裤兜里,手上拿着铁棒和改锥,跑到原来的进口,边上有个厕所,顺手把铁棒和改锥就扔进厕坑了。又从原来跳进来的地方跳出去跑回家了。”
作案实施过程都在这一部分的交代中,与我所做的心理动态分析比较,会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首先是时间。对黎满诚我没有测作案时间,因为缺少事实的支点,而且易和他喂牲口时间发生混淆。但是,黎满诚妻对丈夫的行动是有时间知觉的,对她测试获知似是3点多钟。一般人对时间的知觉,城里人准确些,乡下人不大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这里的误差估计是他们对时间的知觉不是看了钟表,而是仅凭经验判断的,每天大约差不离就这时候去喂牲口。
其次是进出口。交代与测试结果相同。黎满诚夜里喂牲口有时走门,有时门关着就走墙头过来。那天之前的几天内,我认为黎满诚应是与岳父家发生过激烈争吵,他又受了气,只是老乔一家已遇害这情况无法核实。他跳墙入院,又必经过那个厕所,当初他就是喝醉酒在这儿掉进了粪坑。(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