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品种增加个人负担降低 我市医保出台新利好
本报讯医保报销品种增加,个人费用负担降低。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随着我市《药品目录》的升级换代,将从2006年2月1日试行的新《药品目录》,将给我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带来更多的实惠。
&nb
sp; 据悉,该局已于近日陆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新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品目录》给参保患者带来的具体实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报销范围扩大。共有1500种药品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增品种加上其规格已超过5000种,其中抗肿瘤药由原来的48种增加到372种。自2006年2月1日起,参保患者使用上述药品发生的费用,将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患者因使用自费药品个人负担较重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尤其是肿瘤病人,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病等重病和大病患者,将进一步减轻个人费用负担。
新《药品目录》用药范围除了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外,还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不受药品“自负比例”和“最高费用限额”的限制。
自负比例普遍较低。新《药品目录》95.5%的药品,自负比例控制在20%及以下。如将原《药品目录》中42.6%的西药和中药品种个人负担分别降低10%、20%、30%不等,个别药品自负比例由原来的30%、20%、10%直接降到0比例,基本上做到了参保患者临床必用的一线用药自负比例不超过10%,其中部分疗效确切、价格适中的药品取消自负比例,100%报销。对于不是临床首选的二线用药,自负比例原则上也不超过20%;对极少部分疗效一般的、副作用较大的、易滥用的、保健性的、营养性的,以及个别价格非常昂贵的药品,自负比例定为30%和50%,但仅占整个药品的4.5%。这些药品参保患者需慎重选用,以免盲目增加个人负担。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说,新《药品目录》新增品种较多,而且将大部分原自费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抗排异药等。因此,新《药品目录》试行后,将进一步降低参保患者的个人费用负担,整体药品费用负担比例将至少降低6个百分点,其中糖尿病患者、肿瘤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的个人药品费用负担的降幅更大。
这位人士说,由于新《药品目录》直接涉及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新《药品目录》更为科学和完善,新《药品目录》将从2006年2月1日起先进行试行,试行时间3个月。试行期间,欢迎广大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及其他单位对新《药品目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等有关方面可于2月1日后登录青岛劳动保障网或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安放的“触摸屏”上查询具体内容。
青岛劳动保障网网址:www..cn。安放触摸屏的单位及地址是,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路8号;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李沧区劳动保险办,兴化路30号;市劳动保险办外商投资管理处,香港中路12号丰合大厦C区;市社保办,福州路9号新世界大厦;市劳动保障政务办理大厅,福州路8号;市医保中心,福州路9号。(本报记者刘芳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