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院长职责深化内部改革落实减负措施改进评价制度 四项措施加强医院监管 本报讯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市卫生局负责人提出,今年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医院的监管。 一是要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
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院长的第一位责任,严格考核。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依法查处并追究院长责任。 二是要继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以工作量、工作风险以及技术难度等作为主要评价要素,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办法,坚决纠正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的做法,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减轻群众负担的具体措施,对过去行之有效的“扶贫病房”、“慈善医院”和“三免三减”等医疗费用优惠政策要继续抓好落实,并逐步推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收费制度,进一步落实诊疗检查“一单通”制度,健全合理用药制度和处方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是改进对医院的评价和检查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公立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特别是ICU、手术室、介入治疗和血液透析等环节)、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本报记者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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