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规定———“电子眼”设置要醒目 晚报讯 16日提交审议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新增加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规定,要求这类设备的设置,要“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同时,关于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设置也有了
明确规定,要设在“高速公路入口的明显位置”。 据《羊城晚报》报道,“电子眼”该隐蔽拍摄还是公之于众?对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二审”时认为,电子监控设备只有设置在明显位置,并以明显标志加以警示,才能起到限制车辆违章和制止超速的威慑作用。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吸纳了这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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