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叫停“堵被窝”式执行物业纠纷问题复杂相关部门正研究解决方案 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田玉玺日前在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表示,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强制执行的做法已被叫停。田玉玺表示,由于物
业纠纷问题复杂,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2005年10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大规模强制执行,当天就有57户被强制执行,其中16名业主被拘留。
物业纠纷案件激增
据该市朝阳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短短3年时间,朝阳法院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已激增10倍,且仍以200%以上的年增长率持续增长,90%以上的案件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的。而业主因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产生不满等原因拒绝交纳物业费,造成即使物业公司赢了官司,也很难执行。
目前,此类案件已占执行案件总量的10%。朝阳法院执行法官解释,如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可通过正当合法手段争取自己的利益,无论如何,拒绝交纳物业费是不对的。
拒交物业费不明智
法官同时提醒,业主在碰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一味地拒交物业费并不是明智之举。业主应该积极搜集证据。例如报修后物业不管、小区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保管不善等,业主应当拍下照片或录像,并寻找证人证言为以后的诉讼积攒证据。同样重要的是,业主还应当保存好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据以便索赔。●编辑快评
换种方式去执行
“堵被窝”对法院而言,或许属无奈之举。但私闯民宅,强行扣押却是无论如何都讲不通的。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堂皇口号下,作为纠纷中一方的被执行人可以在被窝中被人拖起,光脚出现在法庭中。这种执行方式显然是违法的,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有没有更合适的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民事诉讼法》提供了十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似乎比“堵被窝”来得更人性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