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吃完饭却拿不到发票,市地税稽查局工作人员昨表示,这些饭店是在逃税,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举报。 前天下午,李女士在威海路与汉口路交界处一粥店消费了35元钱,饭后要求开发票时被拒绝。李女士说,她已经到这里吃了4次饭了,但每次都拿不到发票。  
; “他们这是在偷逃税。”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按营业额纳税的饭店来说,发票显示收入是核定营业额的主要标准,如果定额的发票已经发完了,饭店需要购买新的税票给消费者,这样税务部门就会提高饭店的纳税额度。饭店不开发票,每消费百元饭店就少交近10元的税。 稽查人员提醒市民,如果遇到饭店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12366举报。(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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