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辞职后公司承诺以一辆赛欧轿车和一处住房作为补偿,可后来却拒不履行承诺。 武某原在青岛一家铸锻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4年9月,武某辞职时,公司承诺说只要武某3年内不生产经营同类业务及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就赠送她一套面积128平方米的房子和一
部汽车。但后来公司却没有兑现原先“赠房”、“送车”承诺,武某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提出反诉,称武某离开公司后违背了当时承诺的不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的约定,因此取消赠与。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认为武某没有违反约定,被告公司应将赛欧车和住房交付给武女士。被告公司不服,已经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记者于顺通讯员乔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