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丈夫很少回家,一家庭条件不错的妇女为寻找刺激竟然去卖淫。
1月9日晚11时,福鼎市公安局鱼井边防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一处居民房内从事色情交易。民警迅速进入民房,在二楼处被预制板隔开的小包间内,将一男一女抓获。两人如实供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
经查,卖淫女唐某,现年43岁,住霞
浦县城;男子李某,38岁,系在福鼎一工地打工的民工。此前,双方在房东周某的介绍下来到包间内,谈好成交价每次20元。
当晚,警方要求唐某家属来接人。40多分钟后,一年轻女子赶到,自称是唐某的女儿。女儿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哀求警方从轻处理母亲,因为母亲并不是出来挣钱,而是因爸爸很少回家,母亲感到寂寞无聊,才干出这种傻事。
据该所民警介绍,唐某交代说,因为丈夫对她不好,所以出来“做事”寻找刺激。她说,不久前在秦屿太姥山玩时她认识了一个“姐姐”,“姐姐”劝她说,发廊既好玩又可以挣钱,她就这样走上了歧途。
目前,唐某和李某都接受了治安处罚。涉嫌多次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周某已被依法刑拘。(谢贵明 黄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