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岁少年因入室行窃被主家年仅10岁的小女儿发现,盗窃者怕暴露,竟残忍地将小女孩奸杀。这是2006年1月7日17时30分,发生在咸阳市陵前镇一村民家中的惨案。刑警大队在案发23个小时之后,就将此案成功破获,并将案犯捉拿归案。
1月7日17时30分,三原县刑警大队接报后,6个中队在半个小时内全部赶到案发
现场。10岁的青青死于自家床上,颈部被砍数刀,下身赤裸,有被强奸迹象;同时,现场有翻动痕迹,包括家里的奶粉、摩丝被人明显使用过。
1月8日15时许,侦破组调查到,案发时间有人发现一名衣着污秽的年轻男子曾在现场附近出现,且神色较为慌张,头发上有明显的油类物质。警方很快查明该男子系陵前镇口外村西组的常某。
经传唤、突审,犯罪嫌疑人常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7日15时许,常某潜入陵前镇大寨村李某家中行窃,惊动了李某的女儿青青,青青对其破口大骂,常某怕事情暴露,就掐青青脖子致其昏迷,又去李家厨房拿来菜刀朝青青颈部连砍三刀,随后,对其实施强奸。作案后,常某在李某家打了摩丝后逃离现场。距案发23小时,该案成功告破,现犯罪嫌疑人常某已被刑事拘留。(穴宋利
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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