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体系日益完善 目前111家企业被确定为协议供应商
本报讯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06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招标日前全部结束,150余家企业参加了投标,111家企业被确定为协议供应商。至此,协议供货已经成为我市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采购方式,
初步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的协议供货管理体系。 据悉,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主要特点是:协议供货的种类多、范围广。目前,已经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产品不仅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硒鼓、复印纸等办公设备及耗材,还包括办公家具、车辆用油等30余个大类,200余种产品,极大地满足了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时,服务类采购项目纳入了定点采购范围。车辆保险、车辆维修首次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定了2家保险公司、28家车辆维修企业作为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降低了公务车辆支出费用,节约了财政资金。协议供货全部实行了网上采购。采购人只要登录青岛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unp.gov.cn),就可以浏览协议供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以及价格等内容,根据需要进行网上选购,供应商可直接送货上门,提高了工作效率。
协议供货还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控作用,支持了我市企业发展。包括海尔、海信在内的省以上名牌产品进入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名牌企业的发展和财源经济建设。预计2006年度,我市通过政府采购的本地货物或服务将会达到1亿元。
全方位的监管措施,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关部门通过细化供货协议条款,进一步约束了供货商的供货行为;他们还定期对协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考核结果,对不认真履行供货协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站和采购服务大厅内设立投诉信箱,采购人和供货商均可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体系进一步完善,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采购行为。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协议供货范围,逐步将政府会议接待等项目实行定点。(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