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小方与丽丽谈上了恋爱,两人准备在2004年结婚。 小方的婚事遭到父母老方夫妇的强烈反对,原来,老方夫妇一直想让儿子找个有正式职业的媳妇,而丽丽没有正式职业,为此,父子产生了矛盾。小方的态度非常坚决,他向父母表示,自己一定要与丽丽结婚。 &nbs
p; 2004年初,小方买了一套房子,开始与丽丽同居。小方的行为惹恼了老方夫妇,他们在报纸上登出声明:与儿子继绝关系。2004年3月,小方与丽丽结婚,半年后,他因车祸不幸去世。 老方夫妇得知儿子死讯后,马上赶至其家中,要求分割儿子婚前购买的房屋和存款,这惹起了丽丽的反感。丽丽认为,两位老人已与儿子脱离了父(母)子关系,应无继承权,她拒绝了两位老人的要求。于是老方夫妇将丽丽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其子小方的遗产共计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方夫妇登报声明与小方脱离父(母)子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小方的遗产,老方夫妇与丽丽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房屋与存款均系小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屋和存款应由老方夫妇与丽丽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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