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2时,福山区某服装厂有两名女工的东西被盗,然而令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在25日圣诞节那天,这些被盗物品竟然被一名女孩又全部穿回了服装厂。
25日下午,一位女孩林某穿着黄色羽绒服和黑色牛仔裤,身背女式包,头戴发卡,手腕上戴
着手链来到福山区某服装厂。林某刚一进厂,立即引起了一位女工的注意。林某所穿的衣服和身背的女式包等都很像昨日两名女工所丢的东西,因此,该女工便叫住了林某,联系了丢东西的女工李某、刘某,并向派出所报了案。
福山镇派出所民警赶到时,林某正被众多女工围住,议论纷纷,民警将林某及李某、刘某一起带到了派出所。
审讯时,林某辩称:她穿的羽绒服是自己花了240元在开发区某店买的。而李某告诉民警,那件羽绒服是12月10日买的,花了268元,有一张购物发票就放在羽绒服里面的口袋内,当场,民警让林某将羽绒服口袋翻开,果真内有一张购物发票,买衣服的时间和价钱都与李某所说的一样。而刘某则告诉民警她的身份证在包内,而且包内还有一些化妆品等,当场,民警在包内同样又找出了刘某的身份证及化妆品等。
至此林某交代说,衣服和包等东西都是24日晚7时许,在服装厂上班的表妹王某送给她的。当时,王某告诉她,羽绒服和裤子都穿着瘦了,包和头戴饰品及手戴饰品自己不愿意用了。当晚,她们二人约定第二天圣诞节两人要一起过,于是,“不知内情”的林某便身着那些打扮来到了服装厂。当即,民警又来到服装厂却发现已经不见王某的踪影,目前,警方正在追捕王某。(记者姜海英通讯员王健王波)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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