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低保户全面实施“阳光救助工程”,建立城乡自然灾害援助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本报讯 随着即墨市环秀街道和鳌山卫镇两处中心敬老院日前竣工,2005年市政府重点要办好的12件实事之一的“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所确定的各项实事已全部完成。
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农村低保户全面实施“阳光救助工程”,建立城乡自然灾害援助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今年以来,我市在全面实施农村低保“阳光救助工程”中,对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评估的标准及办法等进行全面规范,使农村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此外,我市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实施了分类施救,目前有32748名农村低保户得到新标准救助。在建立城乡自然灾害援助制度上,我市推出了荒情援助制度、灾民紧急援助制度,并开展了“社区减灾”活动。在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中,我市建立了以政府供养为主的新型五保供养制度。从今年11月起,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再另发五保生活补助,目前已有5496名五保对象拿到了由政府财政发放的生活费。今年我市新建改建了7所敬老院,目前全市已建立乡镇中心敬老院95个,入住五保老人4500人,分散供养8804人。在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中,我市已资助农村合作医疗65593人,各级投入资金239.3万元,共救助患大病农村低保人员88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71.12万元。在实施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中,对有求职要求、劳动技能弱的困难群众进行了培训和职业指导,重点援助低保人员,以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截止到11月,全市累计登记有求职要求的低保家庭3564户、4408人,已全部进行职业指导,其中就业安置3790人。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中,我市采取减免或缓收有关费用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截止到11月,我市累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62件,接待来访13982人次。
(本报记者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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