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2-26 14:01:26
问:我近期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证办在我儿子名下。我现在和儿子一起在这套房子里居住。如果将来儿子不让我和他一起居住,我对这套住房还有没有居住权?读者老孙 专家解答:你购买的这套住房的产权证办在你儿子的名下,属于赠与行为。事实上,你已经将这套住房赠给了你儿 子。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如果你想保留对该房屋的居住权,可以依照《合同法》“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与你儿子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该套住房你有永久居住权。杨桂栋
专家解答:你购买的这套住房的产权证办在你儿子的名下,属于赠与行为。事实上,你已经将这套住房赠给了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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