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萌 李静)
因为商家举办的“好运2006现金10倍换”活动可以把符合条件的人民币增值10倍,为了参加活动,一些消费者开始了“寻钱”行动。
12月22日下午,刘女士到怀柔某商场购物,发现商场内张贴了很多新的海报,这个新推出的“好运2006现金10倍换”活动吸引了很多人驻足观望,海报上说在12月31日到
明年1月2日消费时,拿着尾号是“2006”的10元以上面值人民币就能换10倍代金券,如果尾号是“06”的可以兑换2倍代金券。
昨天,记者了解到,虽然12月31日活动才开始,但是不想错过机会的消费者或是在家翻箱倒柜地找钱,或是到银行去取钱就为了参加这个活动。
该商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柳先生表示,采用这种方式只是商场促销的一种手段。顾客拿赠送的代金券可以购买商场里规定的物品。“如果销量大,商场是不会赔钱的。另外,我们事前咨询过,这种方式不违法。”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表示,商家的这种行为是为了吸引顾客而采用的一种促销策略,不为当前法律、法规所禁止。
怀柔工商局龙山工商所的黄副所长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但会马上同广告科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的事实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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