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60岁的老汉陈某恋上了13岁的少女。在被少女母亲指责后,陈某竟持刀相向,欲与对方同归于尽。日前,南汇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陈某是宝山区农民,目前暂住在南汇区航头镇。陈某见邻居13岁的小丽(化名)聪慧漂亮,竟暗恋起来。小丽的母亲知道后,觉得事情荒唐
,便当众指责了陈。然而陈某毫不收敛,认为既然在阳间好不上,不如到阴间再会面,为泄愤,竟萌生欲杀掉小丽的念头。今年7月13日上午,陈某从商店买回了斧头和尖刀各一把,持凶器冲进小丽家,小丽的外祖父上前质问并阻拦时,陈某即持斧头朝小丽外祖父的头部砍劈,小丽外祖父即呼救。陈某随后入室寻找小丽,小丽听到外祖父的呼救声后走出内室时,陈某又持斧头连续砍劈小丽的头顶部。随即陈持尖刀剌自己的腹部、胸部准备自杀,后被闻讯赶来的妻子、儿子将刀夺下,并被接报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经鉴定,小丽的外祖父因外伤致头皮血肿、头部裂创,已构成轻微伤;小丽因外伤致头部裂创、躯干和肢体多部位裂创等,已构成轻伤。又经鉴定,陈某无精神病,其作案当时对其行为的辨认能力存在,属激情冲动,评定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受审能力存在。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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