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自己在新疆库尔勒辛苦摘棉花打工一年挣到的3800元血汗钱被偷,家住陕西省武功县的民工赵某在返乡的列车上,目睹发生在身边的“贼技”后,在兰州境内纵身跳下疾驰的列车(12月20日《新京报》)。
当然,赵某的跳车,“据医生估计,可能是长时间坐
火车,产生了恐惧症状”,并非因为再不跳车,其血汗钱被偷走就真的无法避免,但如果没有随身携带的这笔他视之为巨款的钱,如果没有列车上屡屡发生的偷窃,就不可能引起恐惧症状。这其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工在社会上孤立无援的处境。实际上,他们从家乡出来打工,就基本上靠自己保护自己,但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没有有关部门的主动保护,就必然陷于无法解脱的困境之中。譬如找工作难,找到工作后更有一系列的难——工伤事故后老板逃避责任、动辄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劳动条件恶劣等。他们当然知道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保护,但这种保护大多是滞后的、被动的,比如一到年终就成为突出问题的工资拖欠,许多民工宁愿采取极端行动,也不愿通过正常的途径求得解决,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这种正常的途径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他们的工资也不会拖欠至今。因此,民工跳车不仅仅是铁路部门怎样加强列车治安、维护客运秩序的问题,而是民工权益保护的问题。 来信/来论 钱夙伟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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