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京华时报》12月18日) “两年内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会不会一不留神成为取暖难、取暖贵,让相
当一部分人用不起暖? 哪些人能拿到采暖费的“明补”?在我看来,能拿到明补的只能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员工等,其他人想拿到所谓的“明补”的可能性能有多大?一些私营企业主们会给员工发采暖费吗?而那些自由职业者就更不用说了吧。 目前具备供热商品化的条件吗?要想实现供热商品化,首先应该能够做到像水电一样分户计量。但现在具备了分户计量的房子到底有多少?事实上,就算是那些实现了分户计量的也相当麻烦,因为时下技术上根本就不过关。据报道,2002年到2004年间,哈尔滨的供热企业共为用户安装了两万块供热计量表,但一个采暖期过后这些表都成了废表。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还是像现在这样按采暖面积收费的话,那又叫什么商品化呢? 更需要注意的还有价格问题。《意见》中说,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那么,彻底商品化后供热价格能不直线上升吗?挨冻会不会成为新的社会问题?裴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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