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义乌人大代表醉酒驾宝马肇事袭警一事,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静波情绪有些激动:“人大代表也是人,要允许人犯错。”他说这件事现在闹得满城风雨,希望媒体不要过度渲染。“金惠良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根据人大代表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不能取消其人大代表的资格的。”(《东方早报》2005
年12月16日) 对照报道的事实,我认为这位办公室主任的表态是错误的,与他的身份完全不相称。 人大代表当然也是人,但既然当选人大代表,在得到权力的同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以比普通公民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现在这位金惠良代表的所作所为,不仅触犯法律,而且违背公德,连普通公民的标准都没有达到。 其次,所谓“闹得满城风雨”,无非是通过媒体报道使义乌全市公民都了解,从而引起大家的议论和批评,这不正是民众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正体现了正确舆论的作用吗? 市人大常委会不能取消他的人大代表资格,并不意味着他不接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更不意味着此事到此为止,金惠良能否继续当人大代表,应该由选民依照法律程序作出决定。葛剑雄《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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