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老冯驾车将小杜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冯负主要责任,小杜负次要责任。 小杜曾在保险公司投有人身险附加住院医疗险。事故发生后,小杜从保险公司领取了医疗保险赔偿金3000元。 不久,小杜与老冯因医疗费等产生纠纷,老冯认为,既然
保险公司已理赔,自己只需支付不足部分即可,而小杜却不这样认为,于是二人闹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杜领取的保险金是他信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所得,这与老冯承担的对小杜造成伤害的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彼此不能相互抵扣。 据此,老冯应赔偿小杜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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