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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市南大队的值勤交警在处理违法驾驶员时用心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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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公安部出台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范》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专家解读了《规范》。
必要时执勤带枪支
《规范》规定了交警在执勤时间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警用文书包、警务通等装备,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应当配备测速仪、急救箱、拦车破胎器具,根据需要还应当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化服等。据了解,这些警械我市交警部门早已经配备了,特别是每个执勤中队都已经配备了摄像机、数码相机等。而《规范》中的“必要时”一般是指追查肇事车辆等紧急情况下,交警部门上路拦截追查违法车辆,这时候会动用特殊拦截装备。
“八大禁止”规范执法
《规范》规定,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有八大禁止,分别是: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打骂或者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规范》还规定,交警在雾天、雨天、雪天等条件恶劣状况下,在普通公路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200米、100米、50米连续摆放警示标志。有了《规范》中的八个硬框框后,司机到外地遭遇交警执法就不会有摸不到头脑的情况了。
堵车时一般不处罚
上下高峰期,交通堵塞怎么办?《规范》中规定,交警应当按照工作预案,选取分流点,视情设置临时交通标志。交通拥堵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交警不得站在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抢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警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
测车速要有警示灯
俗话说“十死九快”,车辆超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规范》中规定了,交警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应当使用测速仪、摄录设备等装备,在公路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选择安全且不造成交通堵塞的地点进行,需要在路肩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在测速点前方2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00米。
据介绍,这样让测速更加有法可依,不是凭借肉眼就断定超速车。今后,我市交警部门将在路口的监控系统逐步增设测速装置,监控来往车辆的速度。
鲜货超载车不能扣
《规范》规定,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交警应当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考虑到运送鲜货的车辆的实际情况,我市交警部门也是采取人性化措施来处理这类超载车。
交警热线等你拨打
《规范》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试行)同时废止。
交警执法中有违规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监督电话83872525,受理市民的监督。
本版撰稿摄影记者 陈勇 张毅民 通讯员 周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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