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禁止”规范执法
《规范》规定,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有八大禁止,分别是: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执行
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打骂或者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规范》还规定,交警在雾天、雨天、雪天等条件恶劣状况下,在普通公路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200米、100米、50米连续摆放警示标志。有了《规范》中的八个硬框框后,司机到外地遭遇交警执法就不会有摸不到头脑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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