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绝解决用热问题,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上月开通集中供暖后,邵先生家一直达不到正常的用热温度。就此,他多次联系供热公司,供热公司也曾派人上门测温,经过多次调试后,仍无法达到正常用热温度,供热公司最终认定温度不达标的原因在于供热管道设计安
装不合理,建议邵先生与开发商联系。
而开发商认为供热管道的设计安装没有问题,结果出现供热公司与开发商两方推诿的局面。至今,邵先生家里供热仍没达到正常温度。就此,邵先生联系本报楼宇热线(88258599、82075047)反映,希望楼宇热线帮他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带着邵先生的困惑,记者联系市供热办。有关人士称,他们也遇到过不少类似的供热纠纷,由于鉴定管道设计安装是否合理,需要相当专业的技术,而他们没有相应鉴定职能,因此他们也无法处理此类纠纷。
随后,记者又联系市质检站及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质检站称他们负责建筑工程是否照图施工,而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答复,他们的职能也只是对施工图设计是否违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审查,对供热管道的设计安装是否合理也无法进行鉴定。
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的有关人士称,目前我市缺乏这样的专业鉴定组织,因此这类问题很难解决。一般情况下,在两个供暖季的保修期内出现供热不达标时,开发商应当立即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检查,然后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如果开发商拒绝检修,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委托相应的专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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