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四平路的张女士咨询:日前她接到开发商通知后办理房产证,然而在办理产权证代收各项办证税费时,要求她交纳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6元的测绘费用。就此,她想知道房屋办证时产权申请人是否需要交纳房屋面积测绘费用,希望知情人士通过楼宇热线(88258599)转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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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自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商品房广告及宣传资料的法律效力后,开发商利用广告、楼书等形式进行楼盘宣传时开始“谨慎”起来,有的售楼广告上注明了广告图文“以政府最后批文为准”、“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字样。许多购房者不禁想问,宣传中有了这样的说法,开发商是否就可以对日后出现的违约行为免责了呢?
近日,购房者袁先生(化名)向本报楼宇热线(88258599、82075047)反映,他原本打算购买香港中路上颐和国际的商品房,结果在仔细查看了该项目的售楼宣传后,发现开发商说明宣传的内容要“以最后批文为准”。
袁先生心想,如果开发商未按售楼宣传的承诺交房,将来与开发商打起官司时或许会成为纠纷焦点。俗话说,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袁先生因此放弃了这次购房念头。
售楼宣传很诱人
袁先生称,他打算在市区购买一套写字间办公用,经过朋友一番介绍,对香港路旁的颐和国际产生了兴趣。在该项目售楼处,售楼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他从售楼人员的介绍和楼盘资料中了解到,该项目定位似乎很高:挑高近13米的大堂,2000余平方米的业主会所,以及获得奖项的景观等。袁先生认为,这一切都符合他创建公司的形象要求,在这样环境里办公肯定很“气派”。于是,袁先生决定在此买房创办公司。
细小字体有“说法”
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袁先生的买房计划一再迟延。前不久,他在查看该项目的售楼宣传时,一旁的妻子提醒他是否注意了该宣传上的一行小字,“以上文字及图片以最后批文为准”。由于这行文字字体极小,且处于宣传资料不明显的位置,先前袁先生一直没在意。
袁先生称,售楼宣传介绍该项目非常详细,开发商却在售楼宣传上标注类似文字,如果将来未能按售楼宣传的承诺交房,开发商就可能拿“批文”、“保留最终解释权”来免除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随后,袁先生认为颐和国际的做法难让人放心,于是放弃了购买该项目的打算。
特殊说明留隐患?
目前,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有关项目的信息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开发商提供的售楼宣传资料。然而,有些项目却在售楼宣传作出特别说明,如颐和国际的“以上文字及图片均以最后批文为准”、泽润金融广场的“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等,让人似乎难以吃下“定心丸”。
那么,开发商在售楼宣传上作出的这些特别说明,究竟能否免除责任?遇到类似问题时,购房者应当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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