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昨天,出席“第七届经济学家论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教授表示:“收入分配要公平,关键在于税收制度和财政转移政策所起到的调节作用。其中,有四分之一的问题可以通过税收来解决,另有四分之三则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才能解决
。”
分配不公
贺铿教授介绍,初次分配是要使投资和消费保持在合理的比例。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投资率多保持在25%左右,消费率则在75%左右。
我国的情形与这一比例却不相适应。2004年,我国的投资率达到了44.16%,相应的消费率则为53%。
“即使是在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投资率也只达到30%左右。”贺铿认为,日本后来发生经济低迷和经济恐慌,与当时的高投资率不无关系。
初次分配的不公平还体现在,中国的财产性收入近年来越发增加,而相应的劳动收入却多年停滞不前。2000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人口手中的财富仅为全社会总财富的4.72%;而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人口则掌握着整个国家50.24%的财富。在贺铿看来,引起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分配不公,财产性收入过高造成的。
财税调节
贺铿说,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接下来政府将加大调节力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初次分配的角度来讲,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从而让所有劳动者都有获得公平就业的机会;同时开征遗产税,使得大家竞争有个相对公平的起点;此外,还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从而使得初次分配处于比较公平的状态。”
贺铿表示:“我个人认为,遗产税是实现收入再分配公平的最有效的途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也表示,社会主义就是要让社会剩余的大头归社会所有,开征遗产税则是必不可少的税制。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