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抚养费,这对父母心挺狠 五年前,张先生和小云相遇,当时二人都为已婚。两人很快就谈上了恋爱,不久便在外租房同居生活,一年后,小云生下了女儿果果。 果果半岁时,张先生和小云商量,将孩子托付给别人抚养。于是,他们将果果交给了老赵
夫妇代为抚养,并约定,每月给付老赵夫妇代抚养工资和女儿的生活费500元,同时还写下了书面协议。 果果四岁时,张先生与小云之间了现了感情裂痕,他们称,老赵夫妇不将女儿还给他们,也不让他们探望,并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而老赵夫妇则认为,自己为张先生和小云代为抚养女儿,他们二人应给付抚养费用。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老赵夫妇将张先生和小云告上法庭,索赔抚养费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小云二人对非婚子女有抚养义务,且老赵夫妇是代二人抚养子女,并没有收养果果,老赵夫妇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果果的抚养义务由张先生及小云二人承担。据此,法院判决张先生、小云需给付老赵夫妇60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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