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月1日起,5年以上的公积金房贷利率从4.23%提高到4.41%。因此,市民赶在年底之前委托银行支取公积金还贷,可以减轻来年房贷压力。记者昨日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最近的一次集中办理终止时间是12月10日,但由于10日是周六,市民想赶这趟车只有今天(9日)一天。
办理时间只剩一天
据悉,今年南京首次推出委托支取还贷业务,除了8月份的一次集中转账外,12月12日又将增加一次转账。也就是说,8月份前和银行签署委托协议的贷款人,今年就有了两次用公积金还贷的机会。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昨日告诉记者,12月12日,该中心将统一为所有委托银行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市民办理转账,因此市民原则上要在12月10日前到贷款银行去签委托协议,但由于10日是周六,市民想赶这趟车只有今天(9日)一天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还表示,12月12日的集中转账后,市民委托支取银行照常受理,不过下一次转账还贷要等明年8月。
提前还贷利息省不少
统计显示,在今年8月的公积金集中转账还贷中,共有1.3万户、1.9万人用公积金还了贷款,还款总额高达1.59亿元,平均每户还贷1.22万元。支取公积金还贷好处究竟有多少?银行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笔账:以一对夫妻10年贷款20万元算,按现有4.41%的利率每月还款是2064元;如果用公积金提前还掉1.22万元,贷款本金就降到了18.78万元,10年的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就变成了1940元,每月可少还120元左右。在明年1月1日按新利率计算利息的特殊情形下,新利率所增加的每月几十元的新增“负担”基本可被抵消。
月还年还各有利弊
不少市民买房后发现:自己每月要还1000-2000元的贷款,但是夫妻双方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加起来就足以还大部分甚至全部贷款,但是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不能每月都提取,只能每年提一次,所谓“看到拿不到”。那么,今后能不能做到“每月转账、逐月还贷”呢?对此,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表示,其实“每月还一次”和“每年还一次”是各有利弊。“每月还一次”是可减轻眼前的还贷压力,但却损失了利息;而“每年还一次”还的是纯本金,还掉的本金部分不再算利息。因此,几十年的本金、利息算下来,后者所支付的利息要少得多。现在的委托支取还贷还的也是本金,今后如果有别的还贷方式,贷款人签的协议也可以要求取消。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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