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处长
覃国宽在总结唐献文案件的教训时说:"由于唐献文所在的广西外资办是属于广西商务厅的二级机构。一直以来,虽然在财务上归商务厅管,但在业务上,完全独立开展,在管理上存在严重脱节。"
按照正当程序,广西所有免税进口汽车和其他物资的配额申请,应当
由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向唐献文所在的外资办申请,由唐献文所在的综合处审核后,交主管厅领导签字批准,再上报国家原对外经贸部。
吴晋华说,但在实际运行中,省去了由厅领导签字这一程序。唐献文作为处长签字就可以了。所以失去了上级的监督。"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李成言认为,按照中国的行政体制,本来应该是决策和执行一体的,但现在却人为地被分离了,几乎所有的执行功能都下放给了处级。至于执行得怎么样,只听下级汇报。上级应该担当的决策、监督和执行一体的功能就这样分离,导致监督的弱化。
毛寿龙则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是由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想法在作怪。现行政体系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鲜见事中监督。
"这个处长的上级可能不知道,但下级肯定知道。这形成了有权者不知情、知情者没权监督的尴尬情形。关键问题是怎么建立公务员权利的保护机制,让下边知情的人敢于与上级违法行为做斗争,最起码敢于不参与上级的非法活动。"
中央党校调研处处长辛鸣对于毛寿龙的观点深表赞同。但他同时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对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形成了共识,这是因为"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决定的。而处长作为较低层次的政府官员,社会往往忽视对他们的监督。他认为加强对中低级别官员的监督同样值得重视。
广西的反腐败成绩
2001年到2003年6月,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557件,结案9226件,处分9908人。其中地厅级31名,县处级371名。
广西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2004年,广西全区累计办案4665件,涉及50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8件203人,厅局级干部29件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2人,厅局级干部1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一亿多元。2005年1至7月,全区累计办案2677件28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0件154人,厅局级干部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四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426万元。
广西区纪委2002年换届后,明确提出加强基层办案,要求县乡两级纪委对举报线索的初核率达到100%。对县、乡办案工作,自治区纪委常委实行分工包片联系,检查室、信访室具体指导,每年组织两次检查一次考核。
2004年广西全区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3362件,占广西全区立案总数的85.83%;2005年1月到7月为1711件,占立案总数的85.46%。由于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出现了来信来访量逐年下降,重复信访逐年下降、集体信访逐年下降、署名举报逐年上升、基层信访初核率逐年上升的"三降二升"的局面,对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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