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杰 梅贤明
今年以来,福建省高级法院已对3起由非法传销引发的命案进行了终审判决,共有10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抢劫致人死亡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4人被判死刑。传销,被一些专家称为经济邪教,严重扭曲人性,像瘟疫一样一再为社会带来恶果和伤害。为了遏制和打击非法传销,今年11月
1日,国家出台了
《禁止传销条例》。
下面讲述的是发生在福建的“传销夺命”的3个真实故事。
“下线”欲退出传销组织 竟被“上线”和同伙打死
彭帮学是河南省商城县人,今年24岁。大约在2001年春节前,许久不见的堂姐从广东打来电话邀他去玩。来到广东省茂名市与堂姐见面后,他方知堂姐在为一家公司做“连锁销售”,公司里许多人每天都要围在一起“上课”,传授赚钱秘诀。
堂姐对他说,这“连锁销售”好赚钱,从E级做到A级两年内就可赚到280万元,而且做到A级后每月都可从公司领到6万元。
巨大的金钱诱惑让他怦然心动,随即向公司交了3800元,领了两套“法浪”西服,做了堂姐的“下线”。后来,彭帮学的“下线”发展至三十来人,自己做了C级。因为广东打击传销风声较紧,2002年9月,他们转移到福建漳州。
彭帮学做梦都想干到A级别,所以一旦发现“下线”想退出,就认为是破坏自己的“事业”,就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2003年8月12日,彭帮学发现“下线”张凤科欲退出传销组织,就与另外3人一起找他谈话。谈话中,张凤科表示要报警,彭帮学等人即对张凤科的胸部、背部拳打脚踢,致使张凤科心脏破裂当场倒地死亡。
“搞传销能发财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彭帮学在漳州市看守所对记者说,他做传销一年半,虽说从“下线”赚了一点钱,但总体上还亏了3000元。
他痛心疾首地说:“传销发财梦坑害了我,也害死他人,如今这一切都追悔莫及。”
今年10月26日,彭帮学在漳州被执行死刑。
“传销夫妻”家破人亡
赵志玉,女,河南南阳市人,2002年在广东湛江加入传销组织,2003年10月1日,传销组织从广东转移到福建省三明市,赵是传销组织中B级经理。田春龙是赵志玉的丈夫,是赵志玉发展的“下线”,在传销组织中是C级主任。
2004年3月11日,传销人员刘俊宁、王林常与“上线”邹文麦发生激烈争吵,赵志玉认为二人有“犯上”行为,遂指使田春龙和其他几名同伙使用折叠椅、镀锌水管对刘、王二人进行毒打。
赵志玉等人对刘俊宁和王林常进行搜身时,发现王林常的记事本上有报警电话号码,赵志玉觉得他们想报警,又指使田春龙等人再次轮流用镀锌水管对刘俊宁、王林常进行殴打。
当日傍晚6点多,赵志玉叫来出租车,让邹文麦等人将王林常送往来舟火车站上火车回河南老家。之后,赵志玉等人发现刘俊宁已经死了,赶紧逃离现场。当晚7点多,邹文麦将受伤的王林常扔在来舟火车站附近,后王林常因伤势过重死在铁路货场旁。赵志玉、田春龙逃到了新疆库尔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3月9日,赵志玉、田春龙夫妻二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行刑前赵志玉泪流满面地说:“传销害人啊,让我家破人亡。”他们留给年迈的父母和3岁的孩子的是永远不能抹去的伤痛。
传销让一个青年农民变成了抢劫犯
刘新芳是河南省西华县田口乡大庞村人。2001年的一天,一个在外打工的同村人突然打电话给刘新芳,邀他出来打工,说一个月可以挣八九百元。他千里迢迢地赶到福建省邵武市后才知道,对方竟然骗他来做传销。他不想做,他们就把他身上所有的钱都搜走,还轮番对他进行“开导”和“洗脑”,说做传销将来会成为百万富翁。可不管他们怎么说,刘新芳就是不干。他们饿了刘新芳三天三夜,最后还把他打了一顿。
脱离传销魔爪的刘新芳身心俱疲,几近绝望。他想回家,可身无分文。这时他遇到同样也被传销搞得没钱吃饭的两个人,他们竟然说去抢钱作路费回家。于是刘新芳稀里糊涂地与他们一起去干违法犯罪的事。2001年5月24日晚,他们在邵武市雪力公园抢劫了一对男女,抢到了一部手机和100多元钱。他们嫌抢来的钱太少了,不够路费,还要再干一次。这时刘新芳想出了一个恶毒的犯罪计划。他们把所租住的房子的女房东骗进屋,堵住她的嘴实施抢劫,因为她呼救,就拿了一床棉被捂住她的头,没想到把她捂死了。他们扯下她的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变卖,然后逃到武汉等地,后被公安抓获。
今年8月18日,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抢劫并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刘新芳死刑,押赴刑场,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