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城市规模来决定一个城市要不要发展,会导致错误的“规模政策”。城市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它的功能和质量。
■决定中国城市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第一位的因素是投资强度,即技术装备水平;第二位是产业结构;第三位的因素才是城市规模。所以,对城市来说追求大块头不如拥有大智慧。
城市化是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它却成为一个颇为热闹的施政舞台。一些地方不考虑实际情况,一窝蜂地进行圈农田、转户口的造城运动,对许多尚很脆弱的城市而言,不但毫无益处,反而可能造成致命的内伤。
首先,可能会对地方政府产生误导,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由于城市化已被看作政绩指标之一,目前已经出现地方政府追求城市化的攀比现象,为了城市化而城市化,而不是根据国家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实际来推进城市化。
其次,居民身份无关生活质量,“逆城市化”现象不容忽视。按照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每年有2000万乡村人口变成城镇人口。而实际上,城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只有850万左右,城市本身还有4%左右的失业劳动力。不实用的居民身份,换来生活质量的下降,可能导致人口向农村回流的“逆城市化”现象。而“逆城市化”后如何进行资源的重新分配,我们尚缺乏妥善的解决措施。
第三,用城市规模来决定一个城市要不要发展,会导致错误的“规模政策”。城市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它的功能和质量。城市的经济效益和城市规模之间是一个正的弱相关,并不是所有大城市的效益都是好的,不恰当的商务成本,可能制约大城市的发展,有些小城市的效益就比大城市还好。
第四,城市化过程中的“两栖化”(即农村主要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穿梭),使许多农民工家庭“一分为二”。这种特殊的城市化过渡形态,可能严重影响中国部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众所周知,城市化有着严格的发展指数要求,不仅仅是经济实力和常住人口的数量,还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和生态环境。正如“贵族不是几天就能培养出来”的一样,城市化也不是几年“大跃进”就能一蹴而就。
然而,综观我国的部分城市,这些年除了增添了一些楼房与人口外,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有的与其说是城市,还不如说是砖木、钢铁、混凝土及建筑构件的快速堆砌,加上大量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的混编重组。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当然在最短的时间里能够“创造”出所谓的“城市”,但其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却并未发生多大变化,文化层次和认知水平也仍然停滞在较低的水准上,甚至可能将一些居民原有生活水准倒退至邯郸学步的尴尬。这样的城市不要也罢。笔者认为,通过塑造大块头进行城市化的做法不但不可行,而且还是城市管理者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是对城市实施的一种虚幻的激素增肥运动。
因此,笔者建议:确立规划的公共地位,提升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独立精神。即应当为公众规划,为城市的和谐发展规划,为社会的长远利益规划,要从民众的切身利益着眼,决不能为长官意志所左右,更不能沦为某些部门甚至个人搞“形象秀”的工具!有序推进城镇化,形成大中小合理的城镇体系。小城镇的发展是中国现实的一个发展重点,决不能在牺牲民众利益的基础上,靠行政手段突击造城,盲目追风城市化。通过组建都市连绵区,提升大城市和城镇密集地区的整体竞争力,着力提高城市“智慧”水平。
决定中国城市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第一位的因素是投资强度,即技术装备水平;第二位是产业结构;第三位的因素才是城市规模。所以,对城市来说追求大块头不如拥有大智慧。(龚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