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中国间谍案”近日在俄罗斯引起轩然大波。
11月14日,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公共关系中心发布消息,宣布破获一起“重大间谍案”——俄罗斯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
口公司总经理、俄科学院院士伊戈尔·列舍京,“涉嫌非法向中国转让国家机密”而被逮捕。他被指控“帮助中国发展载人航天”。
由于列舍京是一名有较高声誉的科学院院士,加之此事还“牵扯到中国”,因而立即引起俄罗斯媒体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国际媒体的注意。
院士“向中国泄密”被捕
11月15日,俄罗斯《生意人报》详细报道了事发经过:
10月25日上午8时,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的特工和调查官,全副武装地来列舍京在莫斯科的住处,向其出示搜查令,并将其带上一辆没有标牌的黑色轿车。随后,特工和调查官对列舍京的住宅展开细致搜查。行动持续了5个多小时。特工们离开时带走了3大纸箱的相关物品和家用电脑,并查封了列舍京的书房。但列舍京家人的自由并未受到限制,只是被告知在搜查期间不得打电话,也不允许通知律师。家人询问列舍京将被带往何处,特工和调查官拒绝回答。
10月27日,列舍京的律师接到了莫斯科列弗尔托沃法院开出的拘留列舍京两个月的拘捕令。拘留地是列弗尔托沃看守所。该看守所是间谍嫌疑人和涉及国家安全的嫌犯的关押地。去年3月24日,两名卡塔尔公民因涉嫌“恐怖袭击”而被拘于此。列舍京的律师试图前往探视,但所有申请都石沉大海。
律师事后才得知,其实,俄联邦安全局10月25日当天就已对列舍京提出指控,最大罪名是“非法向外国转让航天技术”,其次是“组织犯罪团伙”并“利用开办皮包公司的办法侵吞3000万卢布”。
俄联邦安全局声称,调查表明,这一“犯罪团伙”的成员除列舍京外,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谢尔盖·特韦尔多赫列布,以及总经理助理亚历山大·罗日金。
而据《生意人报》掌握的情况,俄联邦安全局还想拘捕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的总经济师谢尔盖·维济尔。但此人已不知去向。有消息说,俄强力部门正准备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维济尔。
对于上述消息,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均拒绝予以评论,并把外界的询问全部推给一名联系不上的律师。该公司的高层人士也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俄联邦安全局的指控:“帮助中国发展载人航天”
最令外界惊讶的是,列舍京被指控“帮助中国发展载人航天”。
根据俄公司注册机构的资料和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网站的说明,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归俄罗斯航天业最大的国营企业之一——俄联邦单一制国营企业“机器制造科研所”管辖。公司总部设在莫斯科北郊的航天城——科罗廖夫市内,主要业务方向是管理母公司、俄航天局和业内其他企业的国际合作与规划,参与地球遥感系统科学实验的准备工作,以及小型卫星生产的组织工作等。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同美国、中国、欧洲国家等的航空航天组织和企业签署了120多项合同。
俄联邦安全局的新闻官透露,针对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领导人的秘密调查,早在两年前就已展开。2003年12月,俄司法机关依据联邦刑事法典“泄露国家机密罪”的规定,立案对列舍京展开刑事调查。此后,司法部门又依据刑法关于“非法出口工艺、科技情报、原料、材料和设备,对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提供非法帮助”的罪名,对此案重新进行核定,同时将另外两名“嫌犯”——特韦尔多赫列布和罗日金列为调查对象。
这一指控恰好涉及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与中国的合作。俄司法部门的调查文件指出,该公司在1996年同中国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应提供“在超音速条件下不对称模型空气动力绕流数字模型”的说明,而中方“计划将其利用在载人航天飞船的研制工作上”。
俄联邦安全局称,从1996年到2003年,列舍京领导的公司共向中方提供了13份说明。很显然,俄联邦安全局将这些说明视为“帮助中国发展载人航天工程和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据透露,俄联邦安全局甚至还公布了与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合作的中国公司的名字。
列舍京遭受的第二项指控是:“合谋侵吞国家财产”——列舍京、特韦尔多赫列布及罗日金,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开设虚假公司,侵吞了将近3000万卢布的巨款。
有俄国主流媒体为中国喊冤
俄有关部门批捕列舍京的做法,在俄媒体和各界引起了广泛争议。《独立报》、《莫斯科共青团员报》、《生意人报》、《新消息报》等主流媒体批评说,联邦安全局再次将矛头指向科学家和学者。
在过去几年里,俄罗斯曾有多位科学家和学者被指控“对外出卖国家机密”,其中包括科学史副博士伊戈尔·苏佳金和海洋学家弗拉基米尔·休罗夫。而最著名的则是物理学家瓦连京·达尼洛夫。达尼洛夫在俄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研究所工作,2001年2月被捕。在被关押19个月后,他于2002年9月获释,但被禁止外出。2003年12月30日,陪审法院宣布他无罪。但是这一判决又于2004年6月被俄联邦最高法院撤销。直到今天,达尼洛夫仍拒绝认罪,坚称提供给中国的资料早已公开。
达尼洛夫和列舍京一样,也被指控“向中国出卖航天技术秘密”。正因为如此,俄罗斯媒体把列舍京比为“达尼洛夫第二”。
据俄媒体披露,在这些案件中,反间谍机构所说的“国家机密”,实际上都是公开资料。俄科学界人士证实,几乎所有类似案件所涉及的合作项目,根本不涉及秘密信息,资料全部取自公开渠道,或报刊杂志,或网络媒体,大部分内容已在国际上公开发表。
至于列舍京案,俄经济发展部进行的两次鉴定都认定,他向中方提供的技术说明都不在出口控制限制清单之内。俄科学院的代表也证实,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的工作只用于和平目的。
俄联邦安全局不愿公布详情
一些外国媒体也认为,俄联邦安全局指控列舍京的理由不够充分。法新社援引列舍京辩护律师的话说,列舍京被控“非法转让能携带大杀伤力武器的太空科技给中国”,但实际上,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与中国的合作,是根据1996年俄中两国政府的协议,“协助中国发展太空科技”;至于技术转让,则早就经过俄罗斯太空总署的审核,确定不具有军事用途。
此外,伊朗对外广播电台、英国广播公司等也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大都持与法新社相近的观点。英国广播公司强调指出,尽管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声称,列舍京“出卖”给中国的技术“有潜在军事价值”,但它至今仍没有公布被出卖技术的详细情况。
律师坚称列舍京清白
11月14日,列舍京的辩护律师阿纳托利·亚布洛科夫发表声明,对这位科学家的被捕表示不满。据俄罗斯新闻社报道,亚布洛科夫指责列弗尔托沃法院签发的逮捕令不合法,并表示将就此向莫斯科法院提出申诉。
这位律师强调:“列弗尔托沃法院批准逮捕列舍京时没有掌握任何新的证据。此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列舍京曾15次到国外出差,每次都正常返回。”
此前,雅布洛科夫还对《生意人报》的记者表示,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曾经进行过两次鉴定,都没有证实调查部门对列舍京的指控。这名律师援引莫斯科州仲裁法院10月10日的结论,强调机器制造中央科研所出口公司同中国方面的合同,以及吸收其他科研机构参加合作并获取报酬的过程,并不存在违法行为,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尽管这项仲裁判决已于11月11日生效,但联邦安全局并没有撤销对列舍京的指控。
大量事实已经证明,列舍京并未向中国提供“俄罗斯国家机密”。但俄罗斯媒体指出,从俄有关部门对此前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列舍京案的前景不容乐观。列舍京一旦被判有罪,将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并可能被判最多7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