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与一位企业家朋友谈到中国企业吝于慈善捐赠的话题,本以为他会弹什么“制度不完善”、“缺乏积极性”之类的陈词滥调,没想到他的理由是:在日常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过高的关系成本让自己有一种“被剥夺感”,这让他对看上去很光鲜的慈善事业提不起半点胃口。
从关系成本反思企业的价值取向,
可以为“中国企业吝于捐赠”提供新的思考角度。
11月20日《每日新华电讯》一则消息为这一思考及时提供了佐证。郑州市委托民间机构于近日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今年当地企业用于与政府部门“搞关系”的非正常支出,比去年几乎翻了一番。所谓“非正常支出”,包括请吃饭、接待检查、送礼、送红包、报销政府人士拿来的单据、地方“土政策”收费、强行摊派、乱罚款等等。
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在解释中国人为什么勤劳却不富有时,把原因归结为中国的制度不利于市场交易,相当一部分勤劳对冲了制度成本所致。与“中国人勤劳却不富有”对应的一种现象是“中国许多企业富有而不慈善”,这似乎也可从过高的制度成本中找到原因:企业与政府交往要耗费过高的关系成本,这让企业产生“被剥夺感”,耗散了企业内生的慈善自觉,外在的表现就是,对慈善事业不热心。
在中国办好一家企业非常不容易———这是中国企业家常常发出的感慨。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与各类主体交往时要耗散大量的交易成本,这其中最高的要算与政府部门交往中的关系成本:虽然《行政许可法》早已实施,但在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诸多潜规则起着实际作用,使得企业的润滑成本居高不下,这导致非慈善性质的交往成本替代了企业给予社会的润滑成本。
企业愿意通过慈善行为与社会沟通,这一责任感的实践表达要有一个前提,就是企业对自身的生存状态基本满意,即感觉“办好一家企业并不是很难”———如果一切都按制度规范办事,办企业的成本自然会大大降低,反之,成本高企就会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指望一个带着强烈“被剥夺感”、感觉发展环境不公的企业内生出“利他”的慈善行为是不现实的。
企业乐于捐赠的国度,当然是捐赠税收减免等各项制度刺激,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行政非常规范、企业无须付出规则之外的关系成本,公平的规则疏通了企业的利他道德表达,而在我们社会中更多的则是“耗散”,过高交易成本下发展的艰难耗散着慈善自觉,过高的交易成本或者税收同时减弱了企业乐善好施的意向。
针对中国企业慈善心不足的现状,如今政府正以“企业公民”理念动员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很显然,“企业公民”的定位,更多是从责任来说的———但我们别忘了,公民理念的关键是权利与义务的双向对等关系,责任与权利互为前提:一个公民享受不到公民的权利,那就无需承担公民的责任。无论公民也罢,企业也罢,乐于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前提是,要在权利保障上让企业有公平感,而不是与政府部门交往中时时体会“被剥夺感”。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近期对3511位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对于改善企业发展环境,逾六成企业家认为政府改革最紧迫。这个调查的结果意味深长。对于企业慈善行为匮乏,我们应该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向度反思,而代之以更广阔的反思视野。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