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是保证。为从根本上防止和反对腐败,市委、市政府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制度建设同步设计,政策措施同步实施,突出问题同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
土壤,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使权力得到有效控制,市委、市政府坚持用制度管权,突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中共青岛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青岛市委决策执行监督工作规则》、《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力度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意见》等50余个纪律规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和规范。
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让群众办事方便,让百姓事事明白,是市委、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中坚持的原则。市委、市政府要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后,群众掌握了知情权,不再满足于解决“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而且希望快办事、办好事。工商、公安、建委、劳动等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等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程序,降低商务成本,深受群众欢迎。为保证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相继出台了《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对重大项目实施效能监察的意见》、《关于加强重点事项和重点领域行政监察的意见》以及《关于对署实名举报快查快结限期答复的规定》等,明确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人员。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与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李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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