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关于“复原乳”标识的规定自上月15日实施后,已经一个月有余。记者在百盛、家乐福、北方国贸等超市发现,只有一家牛奶品牌贴上了“复原乳”标识的品牌。
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05年10月
15日起,用乳粉或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必须标注“复原乳”。
记者看到,其他品牌酸奶等尽管在配料表中标注了牛奶含量,但并未标出剩下的成分。其中,有的酸奶标明“乳含量≥90%”,还有的原味酸牛奶均标明“鲜牛奶≥90%”。此外,像娃哈哈AD钙奶、果奶,乐百氏AD钙奶、健康快车等奶饮料在配料中标明含有全脂奶粉或脱脂奶粉,但是并没有标明“复原乳”标识。
市奶业协会会长程兴谟认为乳制品企业原料中的确使用的是鲜牛奶,无须标注“复原乳”标识。另外,国家标准规定只要酸奶中牛奶含量在80%以上就合格,剩余20%可以是水、糖、果料等物质,消费者不必担忧这样的酸奶是不是含有复原乳。而像不少品牌出品的优酪乳、果奶等,只要明确标注为“奶饮料”,则将不归为奶制品或乳制品类,属于饮料系列,因此也就不存在是否为复原乳的争议。(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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