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1月10日至12日,由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督查组,来青督促检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
这次督查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加强报刊管理的情况。各报刊社是否按要求签署了行业自律协议、自律协议的执
行情况。在报刊征订和发行中是否还有不惜成本搞低价倾销、送礼赠物、提成回扣等恶性竞争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二是规范党政部门报刊征订情况。除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开展征订外,其他报刊一律通过市场渠道公开征订。三是报刊出版情况。严禁变更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改办成综合类报刊,严禁搞“一号多版”。四是对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中顶风作案、搞恶性竞争和报刊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纠正的情况。
在青期间,督查组深入城乡多个报刊发行站点进行了实地检查暗访。督查组指出,青岛市贯彻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态度积极,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