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力度,方便快捷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确保全市的信访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我市成立了6个信访问题专项工作组,集中处理当前的信访热点、处理问题。
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畅通渠
道,完善机制,方便快捷、依法有序地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对应由地方和基层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信访问题发生地和信访人所在地,属于哪一地区、哪一级,信访人就应到哪一地区、哪一级去反映和解决。对属于应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人应到相关的市直部门去反映和解决。对此,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集中处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他们的职责、接待地址及联系电话分别是:
市建委牵头成立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及城镇房屋拆迁改造引发的应由建委系统解决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东海西路47号市建委一楼接访室,联系电话85727441。
市政公用局牵头成立处理因冬季供热、供气、供水及其有关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沂水路7号市政公用局接访室,联系电话83879534。
市政府国资委牵头成立处理因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改制及其有关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山东路10号市政府国资委接访室,联系电话85817735。
市计生委牵头成立处理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及计划生育有关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市南区闽江路7号2121房间,联系电话8591258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处理因企业欠费、职工利益、劳动合同等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市北区利津路20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访中心,联系电话83821273。
市民政局牵头成立处理复退伤残军人及居民生活等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联系电话85912386。
上述单位的接访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特殊情况在工作日内随访随接。
根据新《信访条例》的规定,群众信访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更为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为此,我市已采取了群众来信免贴邮票及来信件件有领导阅批、有处理措施、有反馈意见的“一信通”等做法。
希望广大群众通过书信的形式反映和解决信访问题。对群众以走访形式的,应到各市直单位,直接到市政府上访,并无益于自身问题的尽快妥善处理。市信访部门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还是要依法转送到有要权处理的市直各部门或各区、市妥善处理。希望信访群众认真学习领会《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文明、理性、有序的方式维护好自身权益,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