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网络上的感情骗子李某有期徒刑2年。
2005年4月,李某通过上网聊天结识了女青年齐某,李某聊天不是为了培养感情,他的借款即将到期,没有钱还债,便有预谋地想在网上骗钱。交往一段时间,两人脱离网络见面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间,李某用他的诺基亚手机多次对齐某裸体进行拍照及录
像,而齐某并不在意,只当是情人之间的玩笑。2005年7月初,李某用上述照片和录像多次对齐某进行敲诈勒索,要齐某拿人民币5万元出来买照片,否则就将照片交给齐某的丈夫,散发到齐某居住的小区附近。
不堪敲诈的齐某报案,公安人员在市场三路工商银行储蓄所将欲收取钱财的李某抓获。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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