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1-14 14:40:30
问:婚后,我们夫妻出资5万元与公公共同购置了一套住房,产权人登记为我老公和公公。现在我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应怎么分? 律师解答:你丈夫与你公公对这套房是共同共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只有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后,才能 划分份额。因此,你首先应要求对这套房进行析产,将你丈夫应享有的份额划分出来,然后再将该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处理。崔全来
律师解答:你丈夫与你公公对这套房是共同共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只有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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