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讲宽容、大度、礼让。对别人不妥之言不计较,容得下话;对别人的优点虚心学习,容人之长;对别人的缺点正确看待,容人之短;对别人的错误不记旧账,容人之过……这些都是做人的美德。领导同志尤其要有宽阔的胸襟、容人的雅量。
但也必须看到,宽容所提倡的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决不是不讲原则
、不分是非,笼统地宽容一切。不讲党性原则,不分是非曲直,凡事都“宽宏大量”,甚至容人之“腐”,结果就不是“容人”,而是“毁人”,“毁”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一些官员摔跤落马,分析其原因与教训,不少与周围人的错误“宽容观”有关。
无原则地容人之“腐”,大致有四种情况:
一种是为了彼此间相安无事。大家工作生活在同一个集体里,由于性格、经历、习惯等等的差异,难免产生误会与磨擦,需要提倡互相包容,顾全大局。这对于团结相处十分重要。但这必须建立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之上。事实上也只有讲原则,团结才有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容人之“腐”的最终结果,必将导致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不团结。
一种是由于好人主义作怪。这些人“腰里挂着小算盘”,凡事只替自个儿打算。他们也知道某些人的“腐”对集体对事业有害,作为党员干部该管。但从自己的角度一思量,就立即变了主意:“反正贪的、占的不是我的”,“出了问题倒霉的也不是我”,没必要去得罪人。受这种思想支配,他们对身边人出现的腐败现象,总是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任其发展。
一种是因为患有“腐败麻木症”。这些人因为“见多识广”,因而见“腐”不怪。他们尽管能够洁身自好,但对他人“贪一点”、“捞一点”、“色一点”,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值得为此“拉下脸来”。一些人由“小腐”而逐步发展为“大腐”,最后走向了毁灭的深渊,一定程度上也是受此宽松的“容人”环境所害。
还有一种人是惧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在这种人眼里,别人之“腐”,自己亦有之,甚至与自己相比,那点“腐”根本就不足为“腐”。这样的人对别人之“腐”,自然没有不“容”之理。即使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表示反感,也绝不是从心底里深恶痛绝。他们容人之“腐”,实质是容己之“腐”。
可见,防止和克服无原则宽容的现象,从思想认识的层面上看,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其一是如何看待单位的团结;其二是如何看待干部的成熟。团结不是“结团”,成熟不是“圆滑”。学封建官场的“滑吏”,凡事八面玲珑,怕得罪人,有悖于党性原则。对他人的“越轨”行为敢于批评、大胆制止,不怕别人恶语相向,这才是对同志的真正关心、爱护和帮助,也才能求得真正意义上的团结。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腐败的天敌。因此,防止“小腐”成“大腐”,畅通民主渠道、依靠群众监督才是治本之策。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监督有效了,即使有人想容人之“腐”,恐怕也是行不通的。
俗话说:“不能容人者无亲。”这里还可以补充一句:“容人之腐者无德。”“容人”是一种境界,“容腐”便是一种恶德。凌焕新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08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