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3名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海口交警被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报批评并“加罚”。这3名民警除了要依法交纳罚款,驾驶证被各记2分外,还要接受被扣除5分考勤奖励的内部处罚。一年内累计“犯规”3次的交巡警,将被停职参加内部执法
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长期以来,部分交警在进行交通执法的同时,自身违法情况屡有发生,如非执行紧急任务而闯红灯、压双黄线、乱掉头、逆行等。对此,海口交巡警支队向社会郑重作出5条承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严以律己,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不以“大盖帽”替代安全头盔;克己奉公,纠正、查处交通违法或执行公务时须将警用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不乱停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铁面无私,坚决杜绝“说情风”,内部民警不替他人“走后门”或为违法者讨取被查处的牌证;清正廉洁,不使用报废车、走私车和非法拼装车辆。
海口交巡警支队支队长蔡军说,警务督察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海口11月2日电 记者吴刚)《人民日报》(2005年11月03日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