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胶南市委、市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奖励政策的规定,在严格审核确认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关于南发(2004)8号文件中对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兑现结果的通报》,对22家工业企业的106个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1187万元。其中获得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的工业
企业18家,奖励金额为895万元;获得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奖的工业企业10家,奖励金额为255万元;获得鼓励发展规模企业奖的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6人,奖励金额为37万元,此项奖励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全市8家企业有功人员共获得奖励120万元。(阚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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