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标准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个税法修改后山东如何实施,给山东省居民的“钱袋子”带来什么影响?10月30日,山东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和有关专家接受了本报独家采访。
月最高减除额2000元
省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处长穆志忠介绍,明年1月1日
起实施新个税法后,全国工薪阶层纳税面从60%降至26%左右,我省个人所得税纳税面也将有所下降,但降幅没有那么大。除企业一般职工等低收入人群外,全省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中层以上都需要交个税。
另外根据政策规定,在费用扣除额之外还允许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这部分费用约占工资的20%左右。这样计算下来,我省个人平均减除额最高可达到每月1900元-2000元。
经济学博士刘锡田认为,此次调整,政府更多地考虑了民众的利益。省地税局初步估算,我省财政收入将因此减收10亿元左右。
对于此次个税工薪所得减除额全国统一标准,山东财政学院教授潘明星认为:“如果减除额有所区别,上海高,青海低,将不利于人才流动。因为同样的收入,在上海不用交税,到了青海就要交,显然造成劳动力价格全国不统一。”
将刺激低收入人群消费
目前,全国工薪阶层缴纳的税款已占到个人所得税总额的52.7%,个体户缴纳的比例为29%,两项合计超过80%。
此次将减除额提高至1600元,工薪阶层整体税收负担有所下降,实际上相当于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穆志忠认为,新税法充分体现了“调节收入公平分配,避免两极分化,照顾低收入人群”的功能,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特别是低收入人群不用再交税,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潘明星则从一个经济学家的角度分析,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经济规律,留给低收入人群的余钱越多,越有利于刺激消费。因为,对一个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中高收入者来讲,基本生活需求已经满足,少交那点税不会让他产生新的消费需求;而对一个月收入只有800多元的低收入者来讲,该花又不舍得花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有了免税后的余钱,他可能会去换个彩电,买个洗衣机。
对高收入者更严格监管
据统计,2004年我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58.8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占到整个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0.6%。可见,个人所得税已由最初的“富人税”变成“大众税”。
潘明星认为,当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个税成为一种普及型的“大众税”,也是符合世界上个税发展规律的。但“富人税”+“大众税”才是个税发展的必然趋势。
穆志忠对记者分析,高收入者不能充分纳税,主要是由于高收入者工资外收入渠道多,而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不能有效控制。假设一个纳税人在工薪收入之外,还有房租收入、经营企业收入等等,如果他不如实申报,税务部门不易取得其收入的有效证据。
今后,如果高收入者不如实申报个税,就属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就可依法作出处罚,甚至立案。因为,此次税法所作的另一个重大修改就是“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和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将有效地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穆志忠向记者透露,为防止高收入者偷逃税,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将借鉴国外终身档案制作法,以二代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收入档案号,在全省逐步建立纳税人个人收入档案;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能只报总额,必须报送每个人的纳税明细,在全省逐步建立代扣代缴明细制度;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要分别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在全省逐步建立双向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