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图刘萍 |    【故事回放】今年年初的一个晚上,某公司经理许先生开着自己的奔驰轿车去办事,到达办事地点后,他将车停在一个收费停车场内。办完事出来后,他却被眼前的
情景惊得目瞪口呆:一个巨大的广告牌砸在了他刚买不久的奔驰车上,爱车已面目全非。    经过调查,许先生得知,这块广告牌属一家贸易公司所有,前不久由某装饰公司设计安装,事发当晚刮起了大风,广告牌突然倒塌,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许先生的车。    许先生立刻找到了这两家公司,在他看来,是他们对广告牌未尽到管理维护的义务,致使自己的奔驰车被砸坏,对方应赔偿自己的损失。但这两家公司却认为,广告牌倒塌是由大风所致,属不可抗力的原因,车被砸坏与自己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都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多次协商未果后,许先生将这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经有关部门鉴定,许先生被损害车辆的修复费用为15万元。    判决:法院认为,广告牌所有人及设计、安装公司应保证所设立的户外设施的安全性,并负有管理和维修义务。因此对广告牌的倒塌造成车辆损害的后果,广告牌所有人、管理人应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决两公司赔偿许先生汽车修复费15万元,二者互负连带责任,同时连带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评估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