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孩子公车”查出49辆
责任单位被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
早报讯
市纪委今年9月底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通知》,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歪风。通知下发后,市纪委、监察局牵头集中检查了近
千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早报10日头版头题报道),经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含国有股份企业所属的有49辆。昨天,市纪委通报了这些公车的车牌号,责令责任单位限期处理责任人。
六路出击确定49辆“私用”公车
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且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学校周边正常交通秩序。
10月9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五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公安、工商、媒体参加,分六组在全市10所学校分别设点集中检查所有接送学生的汽车。共检查汽车近千辆,其中有49辆车已被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含国有股份企业所属车辆。市纪委昨通报了这些违规车辆,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马上调查并处理责任人
昨天,记者根据通报的车辆牌号,找到了其中一车辆所属的某政府部门,该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车是单位的办公用车,单位驾驶员用公车送孩子上学并未和单位打过招呼,他们也是刚刚得知这个消息,单位将马上落实此事,处理责任人。
据了解,根据规定,对顶风违纪,继续违规用公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违规的当事人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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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报的违规车辆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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