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单位配备的公车,当然要用在单位的公事上。一些不自觉的公职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却将公车当成了自家财产,郊区远足、接送孩子上下学统统开公车。为刹住这股以权谋私的歪风,10月9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五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我市10所
学校门前设点,暗访了前来接送孩子的1000余辆车。近日,经公安部门核查,其中有49辆车已被确定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含国有股份企业所属车辆。
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且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学校周边正常交通秩序。采访中记者发现,每到上下学时间,市实验小学、二中等10个中小学门口都被众多车辆挤得水泄不通,校门口多条交通干道一时都成了停车场。而由于这些车大多大有“来头”,因而对于交通协管员的劝说置若罔闻。因此,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顶风违纪、违规用公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违规的当事人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必须将处理结果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地址:香港中路11号市纪委纠风室;邮编:266071)。(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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