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统计局获悉,截止到今年9月末,山东省城镇居民每百户已拥有家用汽车3.92辆。
山东省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支出高速增长。近几年,家用汽车快速进入城镇居民家庭,2002年末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家用汽车仅为1.08辆,截止到今年9月末百户已拥有3.92辆,不到3年的时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家用汽车
百户拥有量增长了近3倍。
统计数据表明,1-9月份山东省城镇居民用于购买家用汽车的支出人均为111.12元,同比增长50.1%。居民家用汽车的增加,带动了相关支出的快速增长,其中车用燃料支出人均32.32元,增长67.5%;车辆使用税费支出人均13.04元,增长89.3%;维修费支出人均11.47元,增长20.0%。(完)(记者 张子森)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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